朴智星當屬“特特A”級
來源=體育朝鮮 (2007.05.17 16:37)

如果起用已成為韓國第一體育明星的朴智星做廣告代言人,需要花費多少錢?據資料顯示,合約6個月的廣告需5~7億韓元,1年則需10億韓元以上。最近在各種問卷調查中,位居韓國體育明星首位的朴智星已是公認的“韓國最佳代言人”。據韓國一家著名的A機構最近編制的《明星廣告酬金》,朴智星的廣告酬金以1年為准超過10億韓元。做為廣告代言人,朴智星比張東健、全智賢等演藝界頂級大腕高出一個檔次,達到“特特A”級。

《體育朝鮮》得到的資料是A機構最近以第一企劃、LGAD、大弘企劃等韓國屈指可數的廣告企劃公司的資料為基礎編制的內部文件,至今未曾公開。

廣告酬金以一年為准
據該資料,朴智星是唯一的“特特A”級,電影演員張東健和“廣告女王”全智賢、李英愛、高賢廷屬“特A”級,“冰上精靈”金妍兒和“游泳明星”朴泰煥、李炳憲、寶兒、 文晸赫屬於“特A”之後的“A”級。

“特A”級明星拍一篇廣告的價碼為8億韓元,“A”級為6.5億韓元左右。朴智星的廣告是屬於第四級“A-”的玄彬、姜東原和屬於“B”級的蘇智燮、林秀晶的一倍。但資料未言及正在進行環球巡演的歌手Rain。

朴智星所屬經紀公司JS Limited的組長朴鉉俊說:“至今為止,朴智星只簽過合同期是6個月的廣告。如果以一年為計算的話,廣告酬金會達到10億韓元。”朴智星出演的廣告有個特點,即廣告主直接出面。樸鉉俊說:“在藝人拍廣告時,廣告主和經紀公司的關係通常是甲乙關係,同時經紀公司為得到廣告事前進行遊說。但朴智星略有不同,廣告主親自提議他拍廣告。”

朴智星是公認的韓國第一廣告模特

最近朴智星在一項問卷調查中當選“在體育新聞中最想見的人”,但目前各媒體上沒有他出演的廣告。因為朴智星曾出演的海特啤酒、LG左右時間液晶電視、佳得樂等廣告的合同已經到期。

當然,有意請朴智星出演廣告的諮詢是一個接一個。樸鉉俊說:“目前還沒有具體的廣告,但幾乎每天都會接到請朴智星拍廣告的電話。”不過,朴智星方面對出演廣告相當謹慎。金額和其他簽約條件固然重要,更重要的是注意形象管理。

另外,朴智星還在品牌諮詢專門機構“品牌38研究所”今年3月實施的問卷調查“最佳廣告模特是誰”中,繼張東健、Rain、柳宰錫之後,排名第四。

(朝鮮日報 17/5/2007)



恭賀A級的大大,要多多照顧神話的其他哥哥們喔

轉自twshcj

arrow
arrow
    全站熱搜

    minwoo0728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